初级会计师|初级会计实务:应交所得税的计算
应交所得税的计算的概述
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(即利润总额)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;
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所得额=税前会计利润+纳税调整增加额-纳税调整减少额
项目 |
核算内容 |
纳税调整增加额 |
1.实际发生的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; |
纳税调整减少额 |
1.国债利息收入; |
应交所得税的计算的试题
【例题·单选题】某企业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490万元,该公司全年实发工资200万元,职工福利费30万元,工会经费5万元,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,已计入营业外支出行政性罚款12万元;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%。税法规定,合理的工资薪金据实扣除,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%扣除;工会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%扣除;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2.5%扣除,该企业2012年应交所得税为( )万元。
A.125
B.127.5
C.150
D.198
【答案】B
【解析】2012年度该企业应交所得税=[490+(30-200×14%)+(5-200×2%)+(10-200×2.5%)+12]×25%=127.5(万元)。
借:所得税费用 127.5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所得税 127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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